- 安全消費的權利
- 消費者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
- 選擇的權利
- 呼籲的權利
- 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
- 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
- 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
- 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
雖然有這8 項保護準則,但是世界各地不公平對待消費者的案例層出不窮,所謂遠水救不了近火,我們要成為一名精明的消費者還是要靠自己。
那麼延伸出來的就是精明的消費者與品味有甚麼關係呢?根據本人屢敗屢戰的經歷,慘痛消費的體驗,暫時得出的理論應該如下:
- 今非昔比,現今有品味的東西不再限於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了,它們也具有了實用性,在選擇上就方便了很多。
- 一物多用,注重環保是我們每個人必須正視的。
- 選擇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,不要急於一時就買下來。(書和食物例外,書多多不拘,看得多自然分出好與壞;食物不要以為吃鮑參翅、燕窩、不是天價就不吃的就代表好品味,要明白真正的好東西源自於民間)
- 了解自己的風格,打破故有的框架,不嘗試多點兒怎知道自己喜歡甚麼?適合甚麼?如果閣下喜歡追求潮流,那麼在潮流中就要尋找一些歷久不衰的產品,貴些都沒有問題,因為值得。
- 切忌過於精打細算,該花的時候還是要花,這些是屬於人生態度。
- 人性其中的一點就是欺善怕惡,對於不合理的要求,要想清楚拒絕。小朋友都會say NO,沒有理由我們在退化啊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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